吉首大学商学院MPAcc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条 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硕士学位论文工作的重要开端,也是监督和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开题报告工作,强化培养过程管理,保证硕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会计专硕硕士学位论文选题一般应遵循以下原则:
(1)应用性:主要研究专业理论在实际应用中的问题;
(2)交叉性:主要研究交叉学科在专业中的应用问题;
(3)创新性:主要研究新形势下我国社会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4)可行性:选题的内容要有科学性,难易程度和工作量要适当,要充分考虑到在一定时间内取得研究成果的可行性,应有实际效益或学术价值。
第三条 研究生一般应于第三学期末(11月份)前完成开题,最迟在第四学期初(4月份)完成开题。研究生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开题报告答辩,应事先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签署意见、学院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方可允许延期,并向研究生院报备。研究生所在研究方向答辩小组可在适当时间按程序再次召开会议进行补答辩。
第四条 研究生必须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结合导师的研究课题以及本人的研究特长,与导师协商、确定选题、广泛查阅文献、深入调研、收集资料、制定研究方案,并在此基础上撰写开题报告。
第五条 开题报告的内容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在导师的指导下,由研究生独立完成。选题应综合考虑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研究特点和兴趣以及已有的科研课题,尽可能与导师的研究方向一致,主要内容包括:
(1)论文选题的背景、理由及研究的意义;
(2)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趋势;
(3)本人的研究计划,包括研究目标、内容、拟突破的难题或攻克的难关、自己的创新或特色、拟采取的研究方案与技术路线等;
(4)论文预期达到的目标;
(5)论文撰写的进度安排;
(6)主要参考文献目录。参考文献应为40篇以上,其中外文资料应占1/3以上;近三年的文献应占1/3及以上。
第六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应按照《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的内容逐项撰写,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
第七条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经指导教师详细评阅通过后打印,于开题答辩的1周前交给MPAcc教育中心。
第八条 MPAcc教育中心成立开题报告答辩小组(其中组长、秘书各1名),开展开题报告的答辩和评议工作。答辩小组由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或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每组5-7人,其中应有来自相关校外实务或行业实践领域的专家。答辩小组秘书由熟悉本专业的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也可由评议小组成员兼任。
第九条 开题报告答辩以学术报告会的形式公开举行,其基本程序为:
(1)评议组组长宣布报告会开始;
(2)研究生陈述开题报告,陈述时间不得少于10分钟;
(3)评议组专家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4)专家视具体情况,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5)答辩专家在组长组织下进行评议,作出评议结果。
第十条 开题报告的评议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两种,决议采取表决方式,经评议组全体成员2/3及以上通过,开题报告方得通过。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改选题。确有特殊原因需改题者须重新开题,在取得导师同一之后,准备相关材料向MPAcc中心报备。
第十一条 会议应发扬学术民主,对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进行严格评审,对选题、应用性、创新性、可行性等方面给出综合评价,决定是否通过论文开题,并在《吉首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上签署意见。
第十二条 答辩通过的标准:
(1)选题合理,能掌握与本选题有关研究方向的国内外动态,学术思想清晰。
(2)研究方案可行,技术路线恰当;对可能遇到的主要问题,分析基本正确。
(3)研究计划安排合理。
第十三条 答辩不通过的标准:
(1)选题不当,论述欠合理;参考资料不足,综合分析能力较低。
(2)研究方法简单,技术路线不恰当,采取的技术措施不合理,预期的研究目标过高或过低。
(3)研究方法不可行,研究计划安排不合理。
(4)存在其他严重问题获缺陷的。
第十四条 开题报告通过后,答辩研究生应根据开题报告专家组的意见,在其导师的指导下,根据开题报告答辩会议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方可开始学位论文撰写,并将签署意见的开题报告于答辩会后两周内送交MPAcc教育中心存档。
第十五条 开题答辩不通过者可进行第二次和第三次开题答辩,第三次开题答辩仍未通过者,进入研究生分流与淘汰程序,并不得申请本届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实施,最终解释权归属于吉首大学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