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源市】关于印发《涟源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26日浏览:[]


各乡镇人民政府,蓝田街道办事处,娄底高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处,市直有关单位:

《涟源市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已经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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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涟源市2020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修订)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 湖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20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湘财农〔2020〕7号)文件精神,集中财力支持精准扶贫,高效整合和使用好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全市脱贫攻坚目标的实现,现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系列重要论述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精准扶贫, 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提高财政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创新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机制,实施精准扶贫,确保我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二、基本原则

(一)解放思想、锐意改革;

(二)规划引领,重抓落实;

(三)瞄准贫困、精准施策;

(四)找准目标,攻坚克难;

(五)权责对应、激励约束;

(六)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三、统筹使用范围

(一)整合范围。统筹整合使用的资金范围是各级财政安排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资金。

中央层面20项,主要包括:(1)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3)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4)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5)林业补助资金;(6)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7)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8)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9)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10)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11)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2)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扶贫资金;(13)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4)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省级统筹部分);(15)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对农民的直接补贴除外);(16)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17)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18)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19)旅游发展基金;(20)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不包括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重大工程、跨界河流开发治理工程、新建大型灌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大中型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生态建设方面的支出)。

省级层面主要包括:(1)扶贫专项资金;(2)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专项资金;(3)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一化四体系”建设的资金除外);(4)农业技术服务与安全监管专项资金(安全监管资金除外);(5)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6)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村级运转及运行维护资金除外);(7)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整省推进部分);(8)农村公路道路建设省级投入资金;(9)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0)农村安全饮水资金;(11)农村发展专项资金;(12)畜牧水产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养殖业科技推广、生猪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草食动物品种改良及产业发展、渔业发展的部分);(13)森林营造与资源保护专项资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除外);(14)林业产业建设专项资金;(15)森林植被恢复费;(16)预算内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用于“农、林、水”建设部分);(17)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乡村旅游建设部分);(18)流通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农村流通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部分)等。上述资金中,已推行中央和省级其他整合试点的部分,不纳入本次统筹整合范围。

各单位要积极清理本级安排的各项涉农资金,配套资金原则上随中央和省级资金整合,本级单独安排的专项资金要最大限度整合投入精准扶贫中使用。

安排的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事业方面资金,也要结合脱贫攻坚任务和贫困人口变化情况向贫困村倾斜,重大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项目资金首先投放到贫困村,优先解决贫困人口脱贫。

(二)使用范围。统筹整合的资金紧紧围绕“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目标,在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设施范围内安排使用,优先用于有助于贫困人口持续增收的产业发展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涟源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责任落实,确保工作高效推进。市直各相关单位、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人负责,抓好工作协调和落实,形成全市上下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统筹机制。坚持科学规划引领统筹、重点项目主导统筹、奖补资金引导统筹、民生投入重点统筹,建立“多个渠道进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管理机制,放大财政涉农资金的使用效应,引导社会资金和金融资金支持精准扶贫。二是运行机制。统筹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项目实行“五制”管理,即项目申报审核制、项目建设招标制、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项目竣工审计制、项目绩效考核制。三是管理机制。财政部门要设立精准扶贫资金财政专户,对精准扶贫资金实行专人、专帐、专户管理。四是监管机制。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及时督促、指导和监督涉农整合资金项目的实施;市常态化督查组对全市涉农整合资金的使用和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常态化督查,并按月将督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年度统筹方案的确定、项目实施的督办检查、绩效目标的考核考评等工作;各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项目的建设实施;项目主管部门负责按照统筹方案要求申报并落实项目;财政部门负责资金统筹和监督;纪检、财政、发改、扶贫、审计等部门定期开展对统筹整合资金和项目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确保工作有序扎实推进。

五、统筹资金规模及投向

2020年,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671.8837万元(详见附件1)用于精准扶贫,其中用于产业扶贫发展项目18570.9641万元;水利方面扶贫项目11313.28万元;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4473.4396万元;其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6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48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05.5万元;农村危房改造及住房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项目3200万元;雨露计划项目1610万元;农产品精加工扶贫车间项目350万元;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受影响贫困户退出补偿项目10万元;农产品加工示范性扶贫车间奖补项目92.7万元。

六、资金投向项目管理

按照《涟源市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涟政办发〔2017〕16号)要求执行。各项目实施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项目组织实施、质量安全、资金使用、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档案管理等工作。切实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责任到项目,并落实项目管理相关要求。

公告单位:涟源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监督电话:0738-4981228    12317

    通讯地址:涟源市老电力局院内

附件1.涟源市2020年度涉农资金筹资计划表(点击查看)

      2.涟源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汇总表(点击查看)

      3.涟源市2020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明细表(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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