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2019年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时间:2020年06月18日浏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支出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市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张财绩〔2020〕180号)精神,我局在认真梳理2019年贫困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工作基础上,现将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如下。

一、专项资金基本情况

(一)专项资金概况。为确保我市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加快推进教育精准脱贫,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根据《中共张家界市委办公室 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界市“阳光三保障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张办发〔2016〕13号)等文件精神,2019年市财政继续安排市本级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300万元,按照每人5000元标准资助全市600名贫困大学新生(永定区 110人、武陵源区10人、慈利县180人、桑植县275人、市民族中学25人)。

(二)专项资金绩效目标。一是长期绩效目标。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顺利进入高校就读,提高其受教育程度,阻断贫困家庭代际传递。二是年度绩效目标。至少完成600名建档立卡、

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大学新生的入学资助,使其通过政府、部门、社团、企业等资助,以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政策顺利进入高校学习。

(三)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一是资金到位情况。3月2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的通知》(张财教指〔2020〕197号)精神,市财政下达专项资金300万元;7月29日,根据市财政局《关于追减2019年阳光助学保障资金的通知》(张财教指〔2020〕197号)精神,市财政追减资金2万元,以收回2018年度结余专项资金(2018年度桑植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取消4名未上大学学生资助,专项资金结余2万元)。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专项资金及时分配拨付到了各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市民族中学。二是资金使用管理。根据精准资助要求,整合和协助做好了各有关部门的大学新生资助项目(如:省委统战部“泛海助学”、共青团“芙蓉学子”、市总工会“金秋助学”、市教育基金会奖励性资助等项目),原则上,市政府与省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共青团市委、市教育基金会的资助对象不重复。另根据省委统战部、省教育厅、省扶贫办印发的《2019年湖南省统一战线“泛海助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湘统通〔2019〕9号)精神,“泛海助学行动”将我市农村建档立卡家庭的大学本科新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故该专项资金300万元主要用于资助非建档立卡家庭的特困新生和建档立卡家庭的专科新生入学。三是项目组织管理。按照精准资助要求,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以各区县高三年级建档立卡等四类学生数为主要分配依据,参考普通高中学校2018-2019学年度事业年报统计数和职高对口升学人数,遵循“扶贫政策重点向连片特困地区和深度贫困县倾斜”原则,对专项资助指标进行了科学合理分配。

二、专项资金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专项资金管理与使用符合财政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保证了资金使用的规范、安全和高效。

(二)绩效评价工作过程。即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情况。

1.加强领导,建立制度。2019年6月28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制定《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张财教〔2019〕191号),明确了责任分工,健全了工作机制,保证了大学新生入学资助政策顺利实施。《办法》印发后,各实施单位结合本县本校实际,制定出具体的管理办法或实施细则。各高中学校实行项目校长负责制,切实把这一教育惠民政策抓好抓实。

2.宣传政策、学生申请。每年春季学期,结合“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有关大学新生入学的资助政策,其中资助项目的资金来源、资助对象、资助标准、申报要求等内容要通过宣传栏、板墙报、学生大会或家长会进行详细宣讲。7月底前,各高中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须完成填报“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申请表”、“张家界市在校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调查测评表”,测评时需依据相应的家庭经济困难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孤儿户籍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大病诊断证明、保险公司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突发性事件的处理结果及救助证明等,经所在学校对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后,对确需资助的对象做好资料备份。

3.分配指标、学校测评。7月份,市、区县两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依据指标分配原则完成指标分配,学校完成“张家界市在校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测评得分汇总表”,根据得分高低区分学生家庭贫困程度,初步拟定资助对象。

4.学校公示、确定对象。学校对初步拟定的资助对象按照“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名单公示表”的格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拟资助对象的申请表、测评得分汇总表报送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8月上旬,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名单汇总表”报送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同时递交“市级专项资金申请表”。

5.走访核实、查漏补缺。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抽调专门人员,按照“汇总表”中的信息抽查走访、调查核实,填写“张家界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家庭经济情况核实表”,并对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缔,对漏掉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补报,同时完成全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名单汇总并报市教育局;市教育局会同市财政局就全市资助名单汇总情况进行审查,对经过审查的学生名单,由市教育局在张家界教育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6.收集资料、发放资金。公示结束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市级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完成资金申报、下达,专项资金按要求拨付至发放单位的专门账户,落实打卡发放,并将资金安排情况在市教育局门户网站公开。同时,受资助对象须本人携带大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明、银行卡号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信息资料至发放单位签领款人姓名,完成“张家界市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金发放信息表”,发放单位需及时对相关资料(含打卡回执)进行整理归档。

资金打卡发放原则上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9月底前,完成本科二批次以上资助对象的打卡发放;第二阶段:2019年年底(寒假期间),发放单位在收到本科三批次及高职专科批次学生提交的高校就读学生证复印件后完成打卡发放。

7.电话抽查、绩效评价。9月下旬后,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发放汇总情况,致电家长或学生,抽查了解资金发放到位情况。同时,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绩效评价等工作,并将绩效评价结果报送市财政局和向社会公开。

三、专项资金主要绩效及评价结论

专项资金使用带来明显的社会效应。在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前,将资助款及时发放给资助对象,让他们顺利升学,有效缓解了600个贫困家庭的送学负担,有力改变了600个贫困家庭孩子的成长命运。

四、存在的问题

(一)资助指标不够多。除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外,2019年持续整合泛海助学、团市委、总工会、教育基金会和其他社会团体资助项目,资助对象虽达2000余人,但因有的项目非长效机制、有的项目标准太低,而贫困家庭子女上大学是目前整个教育阶段最为突出的困难问题,故在实际操作中经常会捉襟见肘。

(二)整合力度不够大。目前凡是经过教育主管部门的资助项目和相关资金均能整合资源、打捆使用,确保受助对象不重复。然而,其他团体、个人和企业捐赠资金没经过主管部门和学校的,就会出现“一个对象多方资助”的情况。

五、改进措施和有关建议

(一)持续加大资助投入。增加财政投入,提高特困生资助标准。教育部门澄清高中毕业生中特困学生底数,政府以此为经费预算依据,将特困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同时广泛整合社会资源,打捆使用,使资助效益最大化。

(二)探索实行分类资助。各项资助政策的补助标准需按照贫困程度,实行高低不等的差异化补助标准,大幅度提高一等助学金标准,对特困学生按一等助学金予以资助,确保其顺利完成学业,真正落实精准资助。

六、报告附表(附后)

张家界市教育局

2020年5月28日

附件

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共性指标

一级指标

分值

二级指标

分值

三级指标

分值

具体指标

评价标准

得分

项目决策

20

项目目标

4

目标内容

4

设立了项目绩效目标;目标明确;目标细化;目标量化

设有目标(1分);目标明确(1分);目标细化(1分);目标量化(1分)

4

决策过程

8

决策依据

4

有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某一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某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

符合法律法规(1分);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划(1分);符合部门年度工作计划(1分);针对某一实际问题和需求(1分)

4

决策程序

4

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批复程序符合相关管理办法;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

符合项目申报条件(2分);批复程序符合管理办法(1分);项目调整履行了相应手续(1分)

4

资金分配

8

分配办法

3

根据需要制定的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中有明确资金分配办法;资金分配因素全面、合理

有相应的资金管理办法(1分);办法健全、规范(1分);因素全面合理(1分)

3

分配结果

5

资金分配符合相关管理办法;分配结果公平合理

符合分配办法(2分);分配公平合理(3分)

5

项目管理

25

资金到位

5

到位率

3

实际到位资金/计划投入资金)×100%

根据项目资金的实际到位率计算得分

3

到位时效

2

资金及时到位;若未及时到位,是否影响项目进度

到位及时(2分);不及时但未影响项目进度(1分)

2

资金管理

10

资金使用

7

支出依据合规,无虚列项目支出情况;无截留挤占挪用情况;无超标准开支情况;无超预算情况

虚列套取扣4-7分;依据不合规扣2分;截留、挤占、挪用扣3-6分;超标准开支扣2-5分;超预算扣2-5分

7

财务管理

3

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健全;制度执行严格;会计核算规范

财务制度健全(1分);严格执行制度(1分);会计核算规范(1分)

3

组织实施

10

组织机构

1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

机构健全、分工明确(1分)

1

项目实施

3

项目按计划开工;按计划进度开展;按计划完工

按计划开工(1分);按计划开展(1分);计划完工(1分)

3

管理制度

6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相关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健全(2分);制度执行严格(4分)

6

项目绩效

55

项目产出

15

产出数量

5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数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数量率计算得分(5分)

5

产出质量

4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质量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质量率计算得分(4分)

4

产出时效

3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时效

对照绩效目标,按照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3

产出成本

3

根据该项目实际,标识具体明确的产出成本

对照绩效目标,按实际产出成本率计算得分(3分)

3



项目效果

40

经济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的经济效益

根据项目实际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8

社会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所产生的社会效益

根据项目实际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8

环境效益

8

根据项目实际,标识对环境所产生的积极或消极影响

根据项目实际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8

可持续影响

8

项目产出能持续运用;项目运行所依赖的政策制度能持续执行

根据项目实际结合绩效目标设立情况,有选择的进行设置,并将其细化为相应的个性化指标。

8

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8

项目预期服务对象对项目实施的满意程度

社会公众服务对象是指因该项目实施而受到影响的部门(单位)、群体或个人。一般采取社会调查的方式。

8

总分

100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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