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出台社保扶贫意见力促精准脱贫

时间:2017年08月14日浏览:[]


减轻参保缴费负担、降低医疗费用水平、提高社保待遇水平……记者10日从财政部获悉,三部门日前出台社会保险扶贫工作意见,推出一系列实招细招帮助贫困人员精准脱贫。

这份由人社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联合出台的意见明确要求,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地方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并在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时,对其保留现行最低缴费档次。

医疗方面,意见指出,各地要巩固完善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对贫困人口通过降低起付线、提高报销比例和封顶线等倾斜性政策,实行精准支付。对工伤尘肺病患者,按规定将疗效可靠的尘肺病治疗药物列入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将符合医疗诊疗规范的尘肺病治疗技术和手段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意见要求体现对贫困人员的适度优先,并指出有条件的地区可打破户籍限制,统一农民合同制工人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政策。

政策能否落实到位,宣传很重要。意见强调,各地要推进贫困人员应保尽保和法定人员全覆盖,重点摸清贫困人员和贫困劳动力参加社会保险情况,采取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政策宣传。强化多缴多得、长缴长得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城乡居民主动参保缴费。

意见还要求各地科学整合贫困地区现有公共服务资源和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资源,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增加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工等方式充实基层经办力量。

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扶贫政策不落实、廉政风险防范不力的地区和单位,三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责成及时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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