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大力提倡求真务实真抓实干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意见》及《湖南省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20条措施》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坚持解放思想,求真务实,标本兼治,深入排查全校各单位和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和具体表现,大力推进集中整治,为学校建设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和纪律保证。
二、责任分工
为确保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由党委办公室牵头,纪委办负责日常监督工作。各牵头单位和责任单位各负其责、协调配合、狠抓落实,分阶段持续推进,确保我校集中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一)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安排,着力解决重大决策落实不力、请示报告不到位等问题
1、对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实行台账管理,坚持“马上就办”,跟踪督办。
牵头单位:党办、纪委办;责任单位:全校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2、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落实吉首大学中长期发展规划,执行学校党委、行政的部署安排,不提不切实际的目标、指标、任务、要求,督促检查学校党政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及党委会、校务会布置的重点工作等的执行情况。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全校各机关教辅单位、教学学院及相关附属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3、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贯彻条例情况,纳入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工作的内容,纳入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基层党建考核,各二级党组织每半年报告1次。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示报告制度(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党发〔2015〕22号)。
牵头单位:组织部、党办、纪委办、财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二)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与调研活动,整治学风漂浮、脱离实际的问题
4、加强全校各级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要求落到实处。学校党政领导发挥表率作用,抓好分管部门(联系学院)的思想政治教育与理论学习,参加所在党支部的学习活动。学校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按照年度学习计划开展学习,各级中心组参照执行。
牵头单位:党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二级党组织;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5、密切联系师生,主动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严格落实改进调查研究有关规定,规范学校党政领导到基层单位调研活动的形式与内容,改进校领导出席会议活动的新闻报道(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党发〔2018〕5号)。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和科学决策,解决乱拍板、不担当、政令不通、工作不实的问题
6、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讨论决策“三重一大”事项,每个班子成员必须表明态度并记录在案。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领导干部对分管范围内的请示事项必须签署明确、具体的意见。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施策,学校各类规划、项目、方案等不搞“一刀切”,避免政策朝令夕改(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党发〔2014〕15号、吉大党发〔2011〕18号)。
牵头单位:纪委办、组织部、党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7、坚决整治政令不畅、落实不力的问题。坚决杜绝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现象,采取具体措施鼓励各级各部门出实招、干实事、见实效。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列为党员干部年度述职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责任分担制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原则,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追责。
牵头单位:纪委办、组织部、党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8、树立正确政绩观。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切实履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本科教育为中心,坚持学科建设龙头地位,反对各类“形象工程”和假大空行为,严禁搞“材料政绩”“材料美化”“文字经验”,严禁玩“数字游戏”,推动各项工作见实效。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9、发挥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坚决整治检查考核过多过滥的问题。统筹规范督查检查考核,规范各类评选评比表彰创建活动,实行年度计划和审批报备制度。凡是上级未规定或未经学校批准的,一律不得要求签“责任状”。
牵头单位:人事处、校办、纪委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四)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整治文山会海屡禁不止的问题
10、认真执行《吉首大学公文处理办法》,严格发文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各类文件,提高文稿质量。弘扬“短、实、新”的优良文风,严格控制篇幅,除中长期规划等文件外,其他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综合报告不超过5000字,专项工作报告不超过2000字(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党发〔2014〕15号)。确保全年校发文件数量(吉大党发、吉大发)减少30℅。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11、严格执行《吉首大学会议制度》,少开会、开短会。除学校党委、行政决定召开的全校性会议外,一般不召开全校性大规模会议、跨校区会议和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同时参加的会议。提倡合并开会、套开会议,能通过网络视频会议达成会议目的的,一律采用网络视频会议形式(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党发〔2014〕15号)。确保全校性会议数量减少30℅。
牵头单位:党办、校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五)服务师生群众,着力解决消极应付、事难办、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12、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反对高高在上、漠视群众的行为。开展一次全校性的作风建设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工作纪律和劳动纪律,着力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态度差、效率低、找人难问题。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室、人事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13、深入开展师生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治理。认真核查师生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深入整治师德师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谈话和函询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校园生态。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室、人事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14、开展治理“新官不理旧账”行动。校内各二级单位根据实际对历史遗留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处理。按照《吉首大学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管理办法》《吉首大学人员、机构异动资产交接管理办法》做好干部职工交接有关工作(具体要求参看吉大发〔2016〕65号、吉大发〔2017〕17号)。
牵头部门:组织部、纪委办、资产处、审计处;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15、全面深化学校综合改革,提高管理服务效能。畅通各类渠道,实现资源共享,形成办学合力。加强智慧校园建设,加强阳光服务中心建设,提高后勤服务大厅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倡导“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牵头部门:改革办、校办;责任单位:各二级单位;完成时限: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并长期坚持。
三、工作要求
1、组织专题学习, 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认真学习中央、省委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学校的工作方案,切实掌握整治要求,引导师生有序参与,营造良好氛围。
2、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研究部署,推动整治开展。各单位要主动作为,按照宣传发动、制定方案、排查问题、集中整改、总结巩固等若干阶段,分步骤、有秩序地切实开展整治工作。对师生反映强烈、舆情聚焦关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要严肃整改追责。
3、立足常抓不懈,完善具体规定,巩固整治成果。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把制度建设贯穿于集中整治工作全过程,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推动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