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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诚聘英才
2022年06月01日 10:32 作者:王泳兴 审核:丁建军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要求,结合学校和学院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诚聘英才。

一、专任教师(博士)


(一)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3月28日到2022年12月 31日。随到随招,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及要求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latt514@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请应聘者将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并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一份。②个人自荐材料一式一份,含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等。③本人有效身份证、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④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年12月31日为截止日期。

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博士和学术博士。

2、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3、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进入考核。考核采取“学术评议”和“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两项考核各占综合成绩的50%。

学术评议:主要对考核对象提供的学术成果(两件代表作)进行评议,总分100分。

教学水平及综合素质考核:采取授课等形式进行,主要对考核对象进行教学水平、教学能力考核和综合素质考察,总分100分。

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5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核结果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布。

4、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学术评议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身心健康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人事处网页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学校为新聘用的博士提供优厚的人才引进待遇(博士引进安家费40万元,科研启动费5-8万元),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及特别优秀的博士可根据其学术水平、科研业绩等协商。


二、专任教师(非事业编制

(一)招聘程序

1、报名

1)报名时间:202261——612

2)报名方式

采取邮箱报名的方式(报名邮箱:latt514@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邮箱报名:请应聘者将下述报名材料扫描或拍照,以压缩包(其名称为岗位编号+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

报名材料:①请应聘者登录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或学信网上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

3)相关要求

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27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应聘人员有工作经历的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2531日为截止日期。

2、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页公布。

3、考试

A1-A38岗位:采取试教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试教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

试教: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全部参加试教,试教采取授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专业基础知识和教学基本素质等,总分为100分。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科研业绩、语言表达、形象气质、思维应变、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A1-A38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者不予录用,若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考试时间、地点及各环节考试成绩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

4、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A1-A38岗位以试教成绩为准,其他岗位以笔试成绩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取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二)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报学校党委会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三)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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