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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吉首大学商学院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职责
2013年07月01日 00:00 作者:办公室 审核:

1、贯彻落实上级关工委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切实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2、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引导青年学生和教职工子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开展社会主义道德教育,组织适合于青少年的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活动,陶冶青少年情操,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
4、开展法制教育和帮教活动,提高青少年的法律意识,使青年学生学法、知法、懂法、守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纪违法行为。
5、参与学生社团活动,加强学院文化建设,促进文明校园建设。
6、参与大学生党建工作,帮助青年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协助学生工作组做好深入细致的培养教育工作。
7、关注和关心特殊群体,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活动,全面关心他们的健康成长。
8、开展力所能及的助学、助残、助困工作。
9、协助学院开展好校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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