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学术型学位授予要求
应用经济学
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合格,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和完成单位获得如下成果之一,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CSSCI、CSCD、SSCI、SCI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低于3个版面)。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低于3个版面,学位点定期对相关刊物规范性进行审核),以第一作者获得1项省级以上相关学会论文奖项或省级以上相关研究生创新论坛奖项视同发表1篇省级期刊论文。
3.排名前三的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开发1个本学科研究案例入选省级及以上案例库。相关证明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获得与本学科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五;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励(列入学校学科竞赛奖励目录,团队作品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学会论文或研究生创新论坛奖励2项。相关证明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
6.学位论文校内评审、校外盲审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其学位论文达到优秀水平。
工商管理
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合格,修满培养方案规定学分、完成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学位论文答辩合格,在攻读硕士学位期间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和完成单位获得如下成果之一,可申请授予硕士学位:
1.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CSSCI、CSCD、SSCI、SCI或北大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与学位论文相-31-关的学术论文(不低于3个版面)。
2.以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至少2篇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不低于3个版面,学位点定期对相关刊物规范性进行审核),以第一作者获得1项省级以上相关学会论文奖项或省级以上相关研究生创新论坛奖项视同发表1篇省级期刊论文。
3.排名前三的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开发1个本学科研究案例入选省级及以上案例库。相关证明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
4.主持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
5.获得与本学科密切相关的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排名前五;或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学科竞赛奖励(列入学校学科竞赛奖励目录,团队作品国家级排名前五、省级排名前三);或以第一作者获得省级及以上相关学会论文或研究生创新论坛奖励2项。相关证明材料经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有效。
6.学位论文校内评审、校外盲审成绩均在80分及以上,且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定其学位论文达到优秀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