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20]24号)(附件1)和《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吉大发[2017]58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商学院推荐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一)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
组 长:丁建军
副组长:龙海军 胡锦湘
组 员:钟高峥、王泳兴、陈洁、张芷慧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教务办,具体负责推荐生推荐工作。
(二)推免生接收工作小组
组 长:丁建军
副组长:张琰飞
组 员:钟高峥、游新彩、王振颐、周信君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学院研究生办,具体负责推免生接收工作。
二、推荐条件
推免生资格申请需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国家相关文件规定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品行优良。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履行了高等学校学生义务;学风端正,诚实守信,无任何考试作弊行为和剽窃、抄袭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3.学业优秀
(1)专业主干及核心课程首考无不及格;
(2)第1至6学期按《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及要求,学业成绩(除通识选修课外)在本专业排名前10%以内;
(3)全国大学生英语四级考试成绩>=425分。
(4)学生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一项:在各类学科竞赛获得至少1项校级三等奖以上奖励,或参加至少1项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或至少在省级以上学术期刊(非增刊)公开发表1篇以上学术论文。
(5)身心健康。身体健康状况符合2003年卫生部、国家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
三、推荐名额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吉大发[2020]24号)中相关规定,吉首大学商学院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免生名额为4名。依照学校推免生名额确定方法,学院根据各专业2021届毕业生人数(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人数)确定经济类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等2个专业)和管理类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等2个专业)推免生名额。
管理类专业(工商管理、会计学专业):2个
经济类专业(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1个
剩余1个推免生名额作为机动名额,在上述3名推免生以外,由学院其它申请推免生同学中综合测评分最高者获得。
四、推荐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附件2),并向学院提交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2.满足推免生申请条件的学生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候选人,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组织对候选人从两个方面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分=学业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30%。根据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前三学年),确定推荐初选名单。
(1)学业成绩计算方法。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得分=候选人平均学分绩点/5.0×100×70%。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方法。综合考核将综合全面考核候选人德智体美表现,采取平时考核评定与综合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在对学生平时表现、专业学习、科研能力、学术成果等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见《吉首大学商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综合考核细则(修订)》(附件3)。综合考核成绩=候选人综合面试分×40%+附加分×60%。
3.学院按规定对学生进行综合评定、考核,择优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学院内张榜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教务处。如出现上报学生自愿放弃推免资格,学院推免生推荐工作小组可在学校同意的前提下按照申请学生综合测评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递补。
五、时间安排
1.9月22日,成立商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并公布学校推免生相关条件、学院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
2.9月22-24日,学院教务办接受学生申请材料。
3.9月25日,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对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候选人考核排名。
4.9月25日,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单,并在学院张榜公示。
5.9月27日,提交学院推荐名单至学校教务处。
六、其他事项
1.推免生在推荐工作结束至本科毕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
(1)经批准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受到刑事、行政、纪律处分的。
(2)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
(3)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4)被接收为推免生者,再次报名参加全国统考的。
(5)其他影响录取的事项发生的。
2.按教育部要求,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正式报考均在教育部建立的“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由教育部确定)上进行。学校教务处将推荐办法、以及按照推免名额另选并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报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最终推免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
3.其它未尽事项以学校2020年9月21日相关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