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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推荐选拔工作实施方案
2025年04月16日 10:48 作者:教务办 审核:王泳兴

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大发[2011]16号)、《中山大学—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2021-2025)》和《关于选拔我校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等精神,为有效利用中山大学的优质教育资源,加强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提高我院本科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拟选拔工商管理专业2名优秀本科生与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为做好推荐选拔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法。

一、联合培养模式

联合培养方式采用“1+2+1”的培养模式,即联合培养学生第一、四学年度在本校学习,第二、三学年度在中山大学相应专业学习两年。联合培养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业与学分,符合吉首大学本科毕业要求及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学校颁发学历文凭和学位证书。

二、学院联合培养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名单

1.领导小组:

组长:龙海军、宋 洁

组员:王泳兴、尚川鹏

2.工作小组:

组长:王泳兴、尚川鹏

组员:学工办主任、2024级工商管理专业各班班主任、2024级辅导员、教务秘书。

三、联合培养生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高,身心健康;

2.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违规情况和无不合格课程;

3.英语基础好,听说表达能力强;

4.自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5.大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四、量化指标体系(总比重为100%)

1.大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数学、英语课程成绩占30%(数学和英语课程成绩各占综合得分15%);

2.大学第一学年第一学期所有课程(不含通识选修课)平均成绩占40%;

3.面试成绩占30%。

最终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确定推荐人选(如出现排名前两位学生中有人放弃,按照综合得分高低依次递补)

五、联合培养生选拔流程与时间安排

(一)选拔流程

学生申请——班级审核——学院审核——组织面试——拟定名单——公示——上报学校教务处名单。

(二)时间安排

1.4月15日前,学院制定具体选拔要求与工作方案,并报送学校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同时向全院公布。

2.4月18日至23日,学生根据联合培养选拔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见附件)。

3.4月24日,2024级工商管理专业各班班主任组织进行班级审核。

4.4月25日至30日,学院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面试,确认选拔名单,并经张榜公示后向学校教务处推荐。

5.5月6日至12日,学校联合培养本科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在学校教务处网站公示后函告中山大学。

6.5月下旬,选拔学生与学校签订《联合培养协议》《安全协议》,办理赴中山大学学习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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