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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2021—2022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2022年09月28日 09:12 作者:研究生办 审核:张琰飞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理>的通知》《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关于做好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吉首大学商学院2022年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文件的规定和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经学生申请、学院评审小组初评、参评对象互评、答辩、终评等程序,最终确定2020级应用经济学刘贤、2020级会计专业硕士冯云鹤为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对象,上报学校评审。

公示期为:2022年929至2022年10月8日。

如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402室),联系电话:0743-8564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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