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印发<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项目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大发[2011]16号)、《中山大学—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2017-2021)和《关于选派我校优秀本科生赴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等通知精神,按照《吉首大学与中山大学联合培养工商管理专业本科生推荐选拔工作实施办法(2021年)》的评选程序和流程,经学生申请、学院资格审查、学生面试考察,拟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2位的学生刘桂富、成文菲到中山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公示期:2021年5月14日上午12:00-2020年5月16日上午12:00。如有异议,请及时向商学院教务办公室反映。联系人:张芷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