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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关于开展第二届 “电信杯”五四歌咏比赛的通知
2010年09月27日 00:00 作者:办公室 审核:

 

各党支部:

为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二十三期党的基本知识培训班。具体如下:

一、培训对象要求与推荐程序

1.参加培训班的学生,须是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学生(已写入党申请书);

2.参加培训班的学生,要求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院和班级工作中表现积极,群众基础扎实;

3学习刻苦,成绩优良,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学生干部不超过1门不及格课程。

4遵纪守法,上一学期无旷课、无违纪处分,无欠费(办理过学费缓缴手续的除外);

5.参加党训班的学生由各班团支部、党小组负责推荐,班主任、党支部审查无疑义后报学院党总支审核。

二、培训形式

理论授课、分组讨论、影片教育、理论测试、个人学习小结交流。

三、培训考核

考核分理论测试和纪律考核两部分,理论占70%,纪律占30%,考核成绩合格发结业证书,并填写党训班登记表。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培训纪律

1.凡参加党训班的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不准迟到、早退。

2.无故旷课将取消培训资格,迟到或早退扣纪律考核分10%/次。

3.上课期间禁止看其它书籍,一经发现扣纪律考核分10%/次。

4.培训班分2个班,砂子坳校区1个班,大田湾校区1个班

5.负责党训班值日人员提前一天落实,并提前15分钟到教室开门。

6.培训教材统一发放,费用个人自理(每人15元)。

七、培训名单上报事项

1、各班团支部负责推荐,报班主任审批后,交汇总名单(填附表1)校区团总支组织部。

2.校区团总支组织部将名单交分管校区的党支部书记,党支部书记召开支委会议,审定参加党训班名单。

33.各党支部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推荐,按照程序在43号之前上报推荐结果。

八、培训安排另行通知。

 

中共商学院党总支委员会

00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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