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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接受企业管理、产业经济学2011级学生调剂
2011年04月02日 00:00 作者:办公室 审核:

 

    综合认识见习是商科专业教学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专业培养和教育的重要途径,是实现职业经理人培养目标的必然要求。为加强和规范综合认识见习活动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综合认识见习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综合认识见习教学的形式及时间
    综合认识见习教学采取校外集中形式,时间安排在大学三年级第二学期。
 
二、综合认识见习教学的实施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整个综合认识见习活动,学院教务办和学工办负责具体实施。
   (一)对带队(指导)老师的要求
    1、指导和帮助学生作好见习前的准备工作,辅导学生做好见习计划。
    2、服从学院安排,亲临现场指导学生进行调查活动。
    3、认真组织好学生见习,尽力解决好活动中学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严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4、对学生严格要求,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树立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5、负责对学生见习活动的综合考评及成绩评定,填写相关材料。
   (二)对见习学生的要求
    1、见习中应根据见习地点的情况了解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或有关企业情况,见习结束后,在一周之内撰写好见习报告并以班级为单位上交院教务办。
    2、见习过程中应服从带队、指导老师的安排,做到一切行动听指挥,不得擅自行动。
    3、见习中应遵纪守法,自觉维护大学生良好的社会形象。
    4、见习中应注意安全,严禁下河(海)游泳,饮酒(包括啤酒、白酒等)滋事。
    5、学生见习完必须随见习队及时返校,在校内撰写调查报告和总结,不得离开吉首市区,严禁夜不归宿。
    6、无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不得请假或提前请假,且须按质按量地完成见习任务。
    7、见习期间学生如不听从安排和指导老师的指挥,违反有关规定,其后果均由本人承担,学院视情节将严肃处理。
 
三、综合认识见习教学考勤与成绩考核
    1、每名全日制大三学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认识见习,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并办理相关手续,学院主管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严禁先斩后奏。如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综合认识见习或擅自离开学校者,按《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处理。
    2、综合认识见习考核方式为学生撰写综合认识见习报告,成绩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级计分,考核成绩与学生毕业证、学位证挂钩。
    3、学生无故不参加综合认识见习,不予评定见习成绩。
 
四、本规定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吉首大学商学院
                            201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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