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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商学院教学检查制度
2010年10月15日 00:00 作者:办公室 审核:

    
    为加强教学管理,完善质量监控体系,确保教学工作有序、高效运行,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1、教学检查的目的与意义
   开展教学检查是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检查教学环节落实情况,确保教学质量的重要措施。通过教学检查,可以对我院教学情况进行相应的检测、考察,了解和鉴定教学效果及教学目标的实现情况,以便采取相应措施解决问题,改进教学和管理。
   2、教学检查的组织与实施
各系成立教学检查小组,主管教学副院长任组长,系主任、系副主任、教研室主任、教学秘书为主要成员,根据检查内容吸收部分教师参加。做好汇报材料,并向院长汇报检查情况。
   3、教学检查的形式和内容
   教学检查分为平时抽查和集中检查。
   (1)平时抽查。平时抽查根据该学期教学目标和有关教学工作情况随时安排。其内容主要包括教师教学情况、作业布置与批改情况、教学管理情况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
   (2)集中检查
   开学初检查。每学期开学前由教学科着重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课程安排、教师聘请、教师教学一体化设计、教材到位等情况进行检查,开学后,着重对课表执行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师教学情况等进行检查。
期中检查。期中教学检查在期中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中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进度和教学效果、教学组织情况、作业布置批改情况、学生参加教学活动情况、教学环节落实以及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等。检查主要采用听课、检查作业本、召开座谈会、随访等方式进行。
    期末检查。在期末考试前后进行。内容主要包括:期末考试安排情况、教师教学任务完成情况和教学效果、形成性考核完成情况、下学期教学安排情况、教材预订情况以及教学工作小结情况等。检查采用问卷调查、召开师生座谈会、检查作业本、考试质量分析、查阅有关教学记录等方式进行。
   4、教学检查结果的处理
    教学检查人员要对每次教学检查情况进行小结,及时处理教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学院领导要认真分析研究教学检查情况,针对教学工作中 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制订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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